债务催收以不道德和欺骗性的做法而闻名。在泰国,收债人根据虚假信息骗取债务人付款或采取无原则的行为的情况并不鲜见。
国家立法会议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通过了《债务催收法》,以努力消除不道德的做法。这项法律试图建立适用于所有债务收集者的标准化和公平的法律,包括个人债权人和机构贷款人。然而,即使适用于个人债务人,该法律也不保护债务人公司。
债务催收法对债务催收的方式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并为债务人提供了更多的权利和保护。这部法律将收债人定义为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的实体。这种债务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这意味着高利贷者也要受《债务追收法》的约束。
收债公司、其授权代表以及债权人的授权代表都被视为收债人。任何受雇于收债的企业都是收债企业,无论他们是直接还是间接收债。然而,代表客户收债的律师不被视为收债人。任何被要求清偿债务的人都被视为债务人,包括个人债务担保人。
泰国法律规定,收债人只能与债务人本人或被指定为债务人授权代表的其他实体进行沟通。收债人只允许与第三方沟通,以获得有关债务人及其位置的信息。
收债人被进一步限制在获取债务人的位置信息和表明自己的身份。收债人不允许将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告知第三方,除非第三方是债务人的子女、父母或配偶。
收债人必须与这样的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在任何表明互动与收债有关的通信中,不得使用收债人的任何符号、语言、商业名称或标志。
收债人只允许在周一、周二、周三和周五的8:00至20:00,以及节假日的8:00至18:00与债务人联系。债务人指定了法律上允许债务人联系他们的地点。
收债人的律师需要说明他们的名字,债权人的名字,他们的机构,以及债务的金额。收债人如果要求履行或寻求亲自收债,必须向债务人出示其授权书。必须向债务人出示付款证明,例如,如果他们的债务已经解决,则必须出示收据。
收债人在试图收债时被禁止做以下事情。
- 以暴力或任何其他导致债务人身体、名誉或财产受到伤害的行为来威胁债务人。
- 使用旨在侮辱读者或听众的亵渎或辱骂性语言。
- 披露并通知第三方债务人的债务,如果他们与收债没有关系。
- 传递虚假信息,目的是欺骗债务人。例如,收款人不得谎称拥有由律师或国家官员签发的法院命令。
此外,收债人被禁止披露沟通的目的是为了收债,收债人不能通过传真、明信片、公开信或任何其他表明沟通目的是为了收债的非秘密载体与债务人沟通。
收款人只允许表明他们的企业名称,即使通信是谨慎执行的,只要企业名称没有明确表明他们是收债人。
禁止收债人收取超过《收债法》规定的 "收债管理委员会 "的正式限额的费用或开支。如果收债人知道债务人无力支付债务,则不得说服债务人用支票支付债务。
如果不遵守法律,则被视为刑事犯罪,任何知道这种违法行为的人必须向警察局或地区办公室报告。收债人如果威胁债务人或对债务人的身体、名誉或财产造成伤害,将被处以50万泰铢的罚款,并可被判处五年监禁。
收债公司的经理、代表和董事也可能因收债人的行为而入罪。如果收债公司的经理、代表和董事违反了法律,并且他们的违法行为属于这些人的范围,他们也可能受到与法人相同程度的惩罚。
尽管债务人的最佳行动方案是向信誉良好的贷款人借款,以减少与无良贷款人相关的风险,但如果他们没有这样的选择,他们仍将得到《债务追收法》的一定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