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家庭法

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本质上是复杂的、情绪化的,往往在没有任何可预见性或遵守规则的情况下发生。然而,当这些个人冲突升级为法律问题时,寻求法律解决就变得至关重要。泰国的法律框架具有显著的多样性,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洲大陆法系的传统,并受到法国大陆法系的重要影响。

在家庭纠纷方面,《泰国民商法典》提供了全面的覆盖范围。它涵盖了广泛的家庭法问题,包括民事结合、婚姻、合法分居、有争议和无争议离婚、行政离婚程序、国内和国际收养、父母监护权争夺战等。这一广泛的法律基础确保家庭法的所有方面都能根据泰国法律得到解决,为解决这些深层次的、往往是痛苦的个人纠纷提供了有条不紊的途径。

Juslaws & Consult,我们的家庭法部门提供泰国家庭法方面的法律服务,并专门处理以下问题:

  • 泰国的婚姻登记
  • 在泰国离婚
  • 儿童监护权法
  • 采纳
  • 婚前/婚后协议
  • 遗嘱/遗产管理

Juslaws & Consult,我们与众多国际客户的广泛接触使我们对家庭法事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专业知识。

我们就泰国家庭法的各个方面提供全面的建议。除其他家庭法问题外,我们的专业知识还包括赡养费索赔的细致起草和监护权纠纷的巧妙处理。我们在这些领域的丰富经验使我们能够提供量身定制的战略指导,以满足客户的独特需求,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保护,并以最高的专业水准和细致入微的服务应对客户的法律挑战。以下是我们最近在该领域取得的一些成就:

  • 处理居住在泰国的美国公民的婚前协议、结婚和离婚事宜
  • 在一起离婚案中成功代理一名英国公民,并为其争取到 100%的子女监护权
  • 成功代理一名美国公民的离婚案件,并获得 100% 的监护权
  • 成功代理一名外国公民,为其父母双亡的孩子争取到 100% 的监护权。这是泰国历史上赢得的第一个此类案件。
  • 成功代理一位台湾公民与一位曾在菲律宾结婚的菲律宾公民离婚并提起诉讼。
  • 成功代理一名英国公民获得两名子女的 100% 监护权
  • 成功代理一名泰国公民与一名韩国公民离婚并获得 100% 的监护权
  • 成功为一名西班牙公民和一名泰国公民安排婚前协议并协助办理结婚登记

泰国的婚姻登记

无论是泰国公民之间的婚姻,还是外国人与泰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在泰国登记结婚的程序都是简单明了的。然而,必须熟悉泰国《民商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登记过程的顺利进行。
要在泰国成功登记结婚或与泰国公民登记结婚,相关各方必须满足《民商法》规定的以下标准:

  • 根据第 1448 条的规定,只有双方都年满 17 岁才能结婚。但是,如果有适当的理由并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行使亲权者的同意,泰国法院将允许未成年人结婚。
  • 双方都必须有健康和理智的心理健康。
  • 双方必须同意该婚姻。

以下是希望与泰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或在泰国登记结婚的外国人所需的基本文件:

  • 护照原件
  • 从原籍国驻泰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的单身证明。该文件基本上说明该外国人是单身,可以自由地合法结婚。
  • 经大使馆、领事馆或泰国公证处核实的外国人护照核证无误的副本
  • 离婚证书或死亡证书(如果申请人曾有过婚姻关系)

对于泰国公民而言,在泰国登记结婚所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 泰国身份证
  • 房屋登记(Tabian Baan)
  • 姓名变更证明书(如有)
  • 法院离婚令或死亡证明(如果申请人曾结婚)

注意: 泰国各区办事处保留要求提供更多婚姻登记证明文件的权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或取决于外国人的国籍)。

与海外泰国公民登记结婚


当外国公民打算在泰国境外与泰国公民结婚,并希望其婚姻得到泰国法律的承认时,第 1459 条为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该条款规定,泰国公民之间或泰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在国外的婚姻可以按照泰国法律或婚姻所在国法律的法律手续进行。如果夫妻双方希望根据泰国法律登记结婚,则必须通过泰国外交官或领事官员进行登记。

这一规定确保了泰国国民在国外结婚时的灵活性,同时还可以选择在泰国正式承认其婚姻。对于那些选择根据泰国法律进行登记的人来说,必须与泰国驻外国的相关外交或领事机构联系,以完成必要的程序。这种做法有利于婚姻在国际上和泰国获得法律承认,并符合既定的法律框架。

泰国离婚登记

与人们经常描述的童话故事相反,婚姻并非没有挑战。有些人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伴侣,但有些人可能就没那么幸运了。婚姻关系的解体可能源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分居、家庭问题、文化差异、个性冲突、职业抱负或配偶之间的其他私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姻尚未正式登记,这些问题可能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影响。

Juslaws & Consult,我们希望确保您了解泰国的离婚法律,其中承认两种主要的离婚类型:有争议离婚和无争议离婚。无争议离婚也被称为行政离婚,通常是一种更简单、更快捷的离婚程序,适用于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

‍A) 无争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也称为无争议离婚或行政离婚,是泰国《民商法》第 1514 条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该条规定:
"离婚只能通过双方同意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经双方同意的离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至少两名证人签字证明"这一程序适用于共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配偶。

要采用这一途径,相关各方必须起草一份书面离婚协议,阐明他们共同做出的离婚决定。该协议需要至少两名证人的认可,以证实其真实性。在起草并签署协议后,双方必须到当地的区政府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电子交易法》B.E. 2549 (2006)第 3 条的规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该程序不能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完成。

‍B) 有争议的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有争议的离婚)--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配偶一方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 出与《民商法典》第 1516 条所列离婚理由一致的理由。当双方无法就婚姻的终止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司法干预来解决争议时,就会采用这种方法。

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

如上所述,要通过泰国法院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一方必须根据以下一个或多个理由提起离婚诉讼:

1.配偶一方将生活费给予他人或将他人尊为妻子或丈夫,与他人通奸或经常发生性关系;配偶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行为不端,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导致另一方:a) 严重羞愧;b) 因憎恨或因继续作为实施不端行为一方的丈夫或妻子而受到侮辱;或 c) 在考虑到夫妻的条件、地位和同居关系的情况下,遭受过度伤害或麻烦,则属于行为不端;后者可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严重伤害或折磨,或严重侮辱另一方或其长辈;后者可要求离婚。

4.配偶一方遗弃另一方一年以上;后者可提出离婚。
a) 夫妻一方因所犯罪行被法院终审判决判刑并入狱一年以上,而另一方未参与、未同意或不知情,且夫妻同居会给另一方造成过度伤害或麻烦;后者可提出离婚要求;
b) 夫妻双方因无法和平同居三年以上而自愿分居,或经法院判决分居三年以上;夫妻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要求。

5配偶一方被判定失踪或离开其住所或居所三年以上,且不能确定其生死。

6. 配偶一方未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生活费和扶养费,或有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的行为,以致另一方在考虑到夫妻的状况、地位和同居生活的情况下陷入过度困境;后者可提出离婚要求。

7.夫妻一方连续三年以上精神失常,且很难治愈,以致婚姻关系无法继续;另一方可要求离婚。

8. 夫妻一方违反了其先前签订的良好行为保证书;另一方可要求离婚。

9.夫妻一方患有传染性危险疾病,且无法治愈,并可能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另一方可提出离婚。

10. 夫妻一方因身体上的缺陷而永远无法以夫妻身份同居;另一方可提出离婚。

儿童监护权

对许多家庭来说,迎接孩子的到来意味着实现了心中的梦想。然而,并非所有的旅程都能以童话般的结局结束。泰国家事法庭为保障儿童的利益和福祉而颁布的儿童监护法正是基于这一现实而制定的。从出生那一刻起,婚生子女的共同监护权就属于其亲生父母,赋予他们对子女的亲权。

《泰国民商法》概述了这种亲权的范围,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一直处于父母的监护之下。这一法律框架确保儿童的权利和福利至高无上,在父母的照顾和指导必不可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亲权将由父亲或母亲单独行使:

1.父母中的另一方去世。

2.父母中的另一方生死未卜。

3.父母中的另一方被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

4.父母中的另一方因精神不健全而被送进医院。

5.法院命令仅授予父母一方亲权。

6. 父母双方就单独监护权达成有效法律协议。

如果法院就子女监护权下达命令,要求父母一方接受单独监护权,法院将考虑子女的福利和利益。

在涉及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子女监护权成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双方同意友好离婚的情况下,配偶双方需要起草一份书面协议,详细说明如何行使对子女的亲权。这份协议(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和解协议》)都概述了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安排。

如果离婚协议未能解决子女监护问题,则由法院负责做出裁决。同样,在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职责是裁定父母对子女的权力问题。在处理子女监护权或离婚案件时,律师必须透彻了解每个案件的细微差别,制定战略方法,确保客户的利益在法院审议中处于最重要的地位。无论客户的国籍如何,这一点都是正确的。在 Juslaws & Consult,我们的律师在处理子女监护权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涉及外国公民作为父母的案件。我们的深刻理解和多年的专业知识使我们有能力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儿童收养

在泰国,领养儿童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将亲生父母的权利和责任依法转移给领养父母。

泰国家庭法将收养分为两类:国内收养和跨国收养。居住在泰国境内的未来父母可以进行国内收养。相反,跨国收养则适用于希望收养泰国儿童并打算在泰国境外抚养他们的外国公民。根据泰国法律规定,申请收养的个人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年满 25 岁,且夫妻双方比被收养儿童年长至少 15 岁。有关配偶年龄的规定不适用于泰国申请人。

外国人在泰国收养

外国申请人必须符合其母国规定的收养标准,其母国必须与泰国保持外交关系。他们可以通过本国的认可机构启动收养程序,然后由该机构将申请文件转交给社会福利部或四个经授权的非政府组织(NGOs)之一。这些非政府组织包括泰国红十字会、Holt Sahathai 基金会、儿童之友基金会和春武里府的芭堤雅孤儿院。

在泰国的外国居民,只要有居住证明和房屋登记,就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收养。在曼谷,可向社会福利和发展部的儿童收养中心提出申请,而在其他省份,可向社会福利和发展部的省级办事处提出申请。持有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临时居民也有资格提出申请,条件是他们在提出申请前已在泰国居住至少六个月,并满足收养前六个月的居住要求。申请表连同经申请人驻泰国大使馆认证的必要文件应提交至社会福利署。

婚前/婚后协议

在泰国,婚前协议是一种合同安排,旨在保护婚前获得的个人资产,并使配偶双方免受婚前债务的影响。根据泰国《民法典》和《商法典》第 1465 条的规定,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婚姻财产关系将按照标准法律规定处理。婚前协议中违反公共秩序、道德或规定外国法律管理的条款无效。

该协议还可能涉及离婚后子女和配偶的抚养问题,必须由双方在两名证人的见证下签署,并在结婚的同时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协议无效。该协议规定了个人财产的分配,以保障受抚养人的利益,包括以前关系中的子女或父母。一份精心起草的婚前协议有助于更顺利地分割资产,并通过预先解决抚养费和财产分配问题,减少离婚诉讼期间的情感和经济压力。

摘要

Juslaws & Consult 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业务部门可就结婚和离婚的各个方面提供经验丰富的指导,包括起草婚前或婚前协议。我们的法律专家在制定这些合同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确保它们符合泰国的法律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它们在国外的有效性。咨询泰国的离婚或家庭律师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对泰国和客户本国的婚前或婚前协议相关法律都非常熟悉。泰国民事和商业法典》列出了必须纳入婚前或婚前协议的具体规定。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协助您处理这些复杂的问题。

另请参阅:

‍ 打破陈规:外国父亲如何在泰国法院获得单独监护权

‍泰国监护权指南:成为泰国儿童法定监护人指南

离婚与监护权:一位英国外籍人士在泰国的正义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