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表机构?
外国公司通常会在泰国设立代表处,以负责该外国公司的某些非支出活动。代表处通常比分公司更容易设立。另一方面,该泰国办事处不能为外国公司在泰国创造收入。
如果代表处从事任何经批准的活动,但不提供任何服务,也不从事任何禁止的活动,则无需缴纳泰国税。此类代表处将从其总公司获得补贴,以支付在泰国的所有费用。代表处从总公司获得的收入或毛收入不被税务局列为收入,也不计入法人所得税。
虽然在泰国的代表处无需缴纳泰国税,但代表处仍需获得公司税务识别号,并应向税务 部和商业发展部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外国企业经营委员会根据代表处的业务特点,明确了代表处可从事的以下活动:
- 在泰国为总部采购货物或服务。
- 检查和控制总公司在泰国购买或租用制造的货物或集团公司购买的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 就总公司出售给代理商或消费者的商品提供建议。
- 传播有关总部新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 根据业务趋势,报告有关总部的新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在泰国设立代表处的要求
在泰国开设和注册代表处的要求如下:
- 不要求具体的泰国和外国股东拆分或所有权
- 必须至少有一名代表在场,负责日常管理。
- 最低投资额为 300 万泰铢,而非实收资本。
- 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仅对支付给办事处雇员的工资征税)。
- 申请费为 2,000 泰铢(可能会有变动,请先向我们咨询)。
驻泰国代表处的特点
代表处代表总部、集团公司或在不同国家的关联公司管理在泰国的服务业务。具体来说,代表处向其总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但不从业务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
代表处只能从事严格意义上的非创收活动。此外,代表处不得接受订单或提出销售要约。
由于代表处不能在泰国创造收入,因此总公司必须承担代表处的所有支出。因此,根据《税收法典》,除了从总公司汇出的资金外,代表处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下业务不属于驻泰国代表处的范围。
- 运送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采购货物。
- 为总部或其附属公司发出采购订单或付款,或有关采购的任何其他活动。
- 提供任何购买后的服务,如维护或安装。
- 控制和检查非总部或其附属公司的本地或外国公司的任何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 为总部或其附属公司获得任何采购订单或服务。
- 就总部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经销或生产的商品提供建议。
- 有关已在该国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或宣传。
- 参与总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购买和销售过程。
- 担任总部和附属公司以及设在泰国的客户之间的中间人。
- 与总部或其附属公司的其他组织协调和规划任何业务运作。
- 向总部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公司报告任何信息。
- 作为代表为总部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构建任何合同或业务发展活动。
外国实体的负责人需签署代表处任命书。之后,代表处经理需要在提交申请前核实所有文件的准确性。这些文件包括一份声明,证明董事、申请人、经理或被任命的代表符合《外国企业法》第 16 条规定的所有资格,且不具有任何禁止特征。这些文件必须经过当地泰国大使馆的认证和公证。
提交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就会被授予外国企业许可证,以便在泰国开展业务。然后,总公司指定的当地经理将有权作为外国总公司的服务企业开展业务。
设立代表处的好处
- 它完全由外国的一家公司拥有。
- 泰国代表处不征收公司税。
- 设立代表处无需缴纳政府费用。
- 在泰国的代表处不受工作许可比例的约束,即每雇用一名外国员工,就必须雇用四名泰国员工。一个代表处可签发 2 至 3 份工作许可证,但如果创收超过 1 亿泰铢,则有资格获得更多的工作许可证。
- 在泰国设立代表处是在泰国建立本地业务的最简单方法。
资本要求
代表处一般要求最低资金流入量为头三年预计支出的 25% 或 300 万泰铢,取两者中数额较大者。这笔资金将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转给泰国办事处的经理。第一笔所需注册资本的 25% 必须在开业后的头三个月内支付。接下来的 25% 必须在开业第一年内支付,最后 25% 必须在开业第二年内支付。剩余金额必须在第三年支付。
摘要
还有一些活动未在此列出,但可能意味着代表处可能需要缴纳某些所得税和公司税,这些税项由总公司负责,但代表处可能会承担这些税项。鉴于上述及其他原因,为了了解设立代表处的要求和先决条件,强烈建议联系Juslaws & Consult 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首次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