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外国企业法》,在泰国注册分公司 并在该泰国分公司内销售商品和服务后,即使是外国拥有和控制的公司,也可以从在泰国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中获得收入。
与代表处类似,外国公司要在泰国开设分公司,必须申请 外国营业执照 (FBL)。外国公司营业执照从提交申请之日起至少需要 60 天才能获得批准或拒绝。一旦外国营业执照获得批准,分支机构即被视为已注册。
如果设立分公司符合您在泰国的业务要求,我们建议您访问我们的办事处,详细讨论为贵公司办理外国营业执照的流程。我们已帮助许多外国人在泰国注册公司。请立即联系我们的曼谷或普吉办事处。
一些计划在泰国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通常不想注册有限公司。一个有效的替代方案是通过在泰国设立分公司开展业务。外国企业法》根据泰国法律规定对分公司进行管理。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属于《外国企业法》规定的类别,则需要获得《外国商业法》才能合法经营。
希望设立贸易分公司的外国企业必须满足《外国企业法》规定的要求。因此,有意注册分公司的公司必须首先根据泰国的法律法规确定其属于哪一类商业活动。根据《外国商业法》,有些商业活动对外国人是有限制的,但也有一些活动是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可以自由从事的。
还必须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公司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泰国开展业务或从泰国获得特定收入的合伙企业或其他法人团体。公司所得税根据《泰国税收法》的规定按净利润征收。
分公司的结构通常与有限公司的结构十分相似。有限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在泰国赚取收入。但是,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在泰国的运作方式有一个明显的区别。
虽然地区办事处和代表处仅限于从事 "非贸易 "活动,但根据泰国法律,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此外,分支机构有权根据泰国法律赚取收入。分支机构的责任不仅限于在泰国的业务,还包括任何海外总公司。例如,当一家跨国公司的泰国分公司与泰国的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但随后违反了协议,泰国公司将与主犯共同或直接起诉该跨国公司的总公司。
还应考虑的是,在曼谷或泰国其他地方设立卫星办事处涉及高昂的设立成本,而且相当耗时。外国公司在开展业务之前也需要获得外国商业银行的批准。
外国公司提交的每份申请都会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审查。在尝试在泰国注册分公司时,母公司需要解释该分公司将如何在发展和财务收益方面使泰国受益。外国企业法》规定了母公司为在泰国的分支机构获得 FBL 的具体程序。
限制外国公司从事的业务约有 50 种。这些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分为以下三类:
对于跨国公司的外国总部来说,了解在泰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外国商业法》方面如何运作是至关重要的,而任何寻求获准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都必须了解自己是否属于这些限制类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