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有复杂的遗产和继承法。对泰国法律和法院程序的实质性了解对于保护客户的利益至关重要。在某些情况下,外国人可能需要在泰国订立遗嘱。他们的泰国遗嘱将涵盖他们在泰国的资产,如投资、银行账户、车辆和个人财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以下主题,供您进一步了解。
1) 泰国的法定继承人
外国人在泰国去世时,必须向法院提供其遗嘱副本(如有)。在这种情况下,死者家属或律师应向法院提交遗嘱,并根据遗嘱的规定分割财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遗产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泰国《民商法》(第 1629 条),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可分为六类。这些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也有具体规定:
该法典第 1635 条还规定了如何将死者的遗产分配给其未亡配偶(除上述六类法定继承人外)。
在泰国,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在法院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指定一名非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这一程序对于保护死者的最终意愿不可或缺,并受到司法系统的严格监督。此外,这一程序还可确保继承人遵守泰国法律,从而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利益,维护遗产管理程序的完整性。
2) 遗嘱
遗产管理和规划通常涉及律师和客户共同构建客户的资产结构,并计划在客户去世后如何分配资产。这通常涉及起草一份符合客户意愿并遵守所有相关法律的遗嘱。
根据《泰国民商法》第 1646 条。
"任何人在考虑死亡时,都可以通过遗嘱就其财产或其他事项的处置作出意向声明,并在其死后根据法律生效。"
根据《民商法典》,泰国有不同类型的遗嘱:
泰国公民或外国人均可见证遗嘱。
在泰国没有资格见证遗嘱的人:
指定遗产管理人
当某人去世时,其资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在任何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前,有一些程序和细节必须得到管理。继承法(泰国)规定,遗产管理人必须保护、分配和处理这些财产。这个遗产管理人需要由法院命令或在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指定。
以下是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法院应考虑是否有遗嘱表达了指定某人为遗产管理人的意图;法院必须在遵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下令。但是,如果一个人死于无遗嘱或没有遗嘱,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出申请,指定某人为遗产管理人,管理死者的所有遗产。
泰国民法和商法第1711至1733条确定了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方式。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泰国民商法典》第1727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解除,该条规定:"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在遗产分配完成之前,以管理人失职或任何其他合理原因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管理人的职务。即使在就职后,管理人也可以因任何合理的原因辞职,但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
该法的这一节还规定,任何利益相关者都可以在遗产分配完成之前,以疏忽职责或任何其他合理原因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管理人的职务。
此外,最高法院还提到,如果遗产管理人在管理和分配遗产时可能不诚实,利益相关者也可以解除他或她的职务,例如,如果遗产管理人编制虚假的遗产清单或宣布虚假的家庭成员轮廓以隐瞒真实的成员数量,那么他们也可以解除上述管理人的职务。
继承:公司股份
在泰国继承法中,特别是有关外国董事所拥有的控股股份的转让方面,存在着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泰国法律,此类股份不会自动转让给在世的继承人。相反,继承人在提交适当证据后,必须由公司正式登记为股东。重要的是要明白,继承人不能在没有经过适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简单地获得这些股份的所有权。对于面临这种错综复杂的法律状况或希望了解自己在《泰国商法典》和《民法典》下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人,Juslaws & Consult可提供帮助。我们的法律团队为您提供全面的服务,指导您了解泰国继承法的复杂性,确保您在有关公司资产和股份继承的事务中获得充分的信息和充分的代表权。
继承:租赁合同或租约
在泰国,这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租赁协议是个人合同,在承租人死亡时终止。如果租约结构合理,则可以继承,但必须事先得到土地所有者的批准。在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必须从头开始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剩余期限不能继承。
II 继承:土地
根据《土地法典法》,外国人不能拥有土地;这包括作为遗产一部分的土地。外国人只有在获得内政部长的许可后才能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土地。具体来说,法律提到了根据条约(外国继承人特别许可)的外国所有权,但目前还没有关于外国所有权的条约。
如果法定继承人是继承土地的外国人(如泰国配偶),他们将有一年的时间来处置所继承的土地。如果外国人没有及时处置土地,土地局可代为处置,并保留销售价格的 5%作为费用。
继承:公寓
在泰国,《共有公寓法》范围之外的公寓的继承一般不被泰国法院承认。这一法律上的细微差别凸显了了解国内具体财产法和继承法规的重要性。对于在该领域寻求指导或面临挑战的个人,我们Juslaws & Consult的房产律师团队可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联系我们,了解复杂的财产继承法,确保您的利益得到保护。
在泰国继承共有公寓
继承此类房产并不自动使继承人有资格登记该单元的外国所有权。继承人必须单独取得登记资格。如果他们不符合公寓法规定的资格,则必须在一年内处置该单元。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土地局可以代表外国人出售。
一般来说,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讲,只要外国人在其他地方有一份合法的外国遗嘱,就不需要在泰国单独立遗嘱。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份外国遗嘱是不够的。例如,如果未亡配偶是泰国国民,或者在泰国有特定的房地产资产,那么最好让泰国律师事务所参与订立泰国遗嘱。
根据泰国法律,有限管辖权条款可以包含在遗嘱中。在这种情况下,你在其他国家的有效遗嘱不得包括位于泰国的资产,这样可以避免纠纷。
Juslaws & Consult 律师事务所在泰国家庭法的各个方面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并在遗嘱和遗产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以满足因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产生的需求。我们的团队包括技术娴熟的专业人士,他们善于准备重要文件,并代表客户在法庭上指定遗产管理人,这是我们家庭法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向法庭提交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动议的过程涉及提交几份重要文件。其中包括有权继承死者资产的继承人的同意书,以及供法院考虑的详细关系概述。此外,我们还为希望在泰国指定遗产管理人或起草符合泰国法律标准的遗嘱的外国人提供专家法律咨询。
Juslaws & Consult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起草泰国遗嘱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确保这些文件完全符合泰国法律和客户本国的法律要求。对于那些正在考虑在泰国立遗嘱或需要遗产管理服务的人,强烈建议向一位知识渊博的泰国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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