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成立公司
您是否想投资但不知从何下手?我们可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不同类型的企业设立方案:
1.泰国有限公司
2.外国企业
a.外国营业执照
b. 分公司分公司
c. 代表处代表处
d.地区办事处
1.泰国有限公司
泰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般比较简单。其特点和要求包括
a.持股比例:至少 51%为泰资,49%为外资。但是,如果要在泰国有限公司内部购买土地,则可能需要向相关土地部门证明所有股东都对公司的股权做出了贡献。因此,建议增加泰资占多数的持股比例,并可在稍后阶段更改。
b. 资本:没有最低要求
c.股东:必须至少有三(3)名股东。
2.外国企业
外国企业通常由个人或团体设立,他们选择以外国股东而非泰国股东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由于某些活动为法律所禁止,因此设立过程略显复杂。商业活动分为三类:1)禁止的活动;2)无法与泰国经济竞争的活动;3)不在清单 1 和清单 2 中的商业活动,但可以申请。
外国公司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营业执照的申请程序通常在提交后 60 天内做出决定。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申请被拒,可以修改申请并重新提交。外国企业营业执照的最低资本要求为 300 万泰铢。不过,这些资金不必一次性汇回国内。
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获准从事可产生收入的贸易。如果您希望设立分支机构,您必须根据最适合您业务活动的类别申请外国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法》中列出的第二类和第三类活动,因为第一类活动是严禁外国人在泰国从事的。分公司的最低资本也是三百万泰铢。每个财政年度还必须提交税单和资产负债表。
代表处
代表处不同于分支机构。代表处不允许购买或销售产品或服务,但分公司的其他特点仍然适用。设立这种办事处通常是为了对各种产品和服务或某一特定行业的市场进行研究,并向位于海外的总部汇报。
地区办事处
设立地区办事处通常是为了管理位于特定地区或区域的其他海外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区域办事处与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具有相同的特征,但与代表处相似的是,区域办事处不得从事贸易活动。鉴于上述情况,最好根据您希望从事的商业活动列出您的需求,并咨询律师,看看哪种方式最适合您。立即联系我们,获取免费基本咨询!